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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发生车祸,医疗费可报销
天台新农合这一举措,在我市尚属首家
发布时间: 2008-4-9   中国台州网  http://www.taizhou.com.cn  【 】 【打印

  本报讯 老百姓一旦碰上点交通事故,总是件忧心的事,因为轻则造成皮肉伤,重则为了支付高昂的医疗费而发愁。从3月底开始,天台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再也不必过于烦恼,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可以为其按比例报销。

  “被车撞了能报销,这事以前还真没想过。”近日,天台参合农民王某拿着刚刚报销来的钱激动地说。据了解,今年王某骑摩托车与他人发生碰撞,造成双方因伤住院。王某发生医疗费等费用总共15000元,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后认定其中13000元可纳入报销范围。根据县交警大队的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中所判王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60%责任,按照新农合报销比例,王某此次可列入报销的医疗费为7800元。

  “今年,我县参合人员每次住院治疗的费用报销额度大为提高,最高报销比率达到60%。”天台县农村新型合作管委会副主任陈正飞说,“对连续4年整户参合的家庭,最高可以报到30000元。”

  据了解,在报销交通事故医疗费时,新农合参合对象除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外,还需提供县交警大队的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。通过事实核查,按照交警大队的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具体指标划分责任范围,进行报销比例清算。农民发生交通事故,可由新农合按比例报销,这在我市尚属首家。
 

 


 

新闻来源: 台州晚报   作者: 吴宇熹   网站编辑: 陈玲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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