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了过期酸奶,顾客质疑——
昨天,椒江康平小区的王阿姨致电本报反映:“不是说超市里快过期的食品有个明显标识标出,以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,可是我从来没看见这样的标志。结果在家旁边的超市买了一盒酸奶,竟然是过期了的。”
记者核实报道:
王阿姨所说的明显标识其实就是“临界点食物”警示标志。据了解,去年11月,国家工商总局对即将到期食品的销售作出了要求。按规定,这些“临界期食品”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。规定实施已经有数个月,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,超市执行这样的“政策”表现却差强人意。
昨天下午,记者逛了各大规模不等的超市,发现小型私人超市根本不知“临界点”为何物,中型至大型超市代表表示知道这个规定,但是能坚持做到“临界点”警示标识张贴的超市是少之又少。在各大冷藏牛奶陈列区,捆绑销售的牛奶产品非常之多,有些酸奶打上“买一送一”标签,有的还打上促销标识,但是有些赠品的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,有的甚至被“赠品”的粘纸给遮住了。
有个正在买酸奶的大妈告诉记者,其实最新鲜的冷藏食品,超市一般都把它放在最里面,因为有个“先进先出”原则,所以不少精明的市民会走捷径直接往里挑。
但是这样就让那些即将过期的产品和新鲜产品混淆不清,很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处理。“这样也给我们标识‘临界点’食品造成一定混乱,有时我们贴也贴不过来。”某大型超市的周经理说,“有些标识很困难,我们干脆在过期之前退货给厂家,厂家会进行一些超低价处理。”
但是有些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,其实在这个规定中,对临界期食品的定义比较模糊,因此商家执行也有难度。但也不否认有些商家打了“擦边球”,没有及时对过期产品撤柜,企图鱼目混珠。
据了解,市民现在对“临界点”食品非常敏感,买之前非常注意保质期限,但是超市如果对“临界点”食物坚持贴牌,像王阿姨这样的事情也就少发生些。
